图为执法人员在城区某餐饮店查到织纹螺。
织纹螺,也就是我们说的割香螺,有毒!
7月23日至25日,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餐饮单位是否存在加工销售织纹螺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共查获织纹螺3.7公斤,河豚鱼6条。
据介绍,近期,我省个别地方发生群众因食用织纹螺导致的中毒事件,我市近日也发生了疑似食用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及时组织检查力量,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禁止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
据了解,织纹螺本身无毒,其致命的毒性是在生长环境中获得的,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附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0.9毫克,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很可能致人死命。
另悉,日前,该局还与工商、高塘岛乡联合对高塘岛乡市场进行检查,查获织纹螺13公斤。
“对违法经营织纹螺等有毒食品,我们将实行‘零容忍’。 一经发现经营行为,将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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