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叶某被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我市首例因非法行医罪获得实刑的案件。
叶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牙科诊疗活动,去年,卫生部门曾两次查实其非法行医行为,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罚款10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16750元的行政处罚。但被查处并罚款的叶某并没有就此收敛,仍在原址继续从事牙科诊疗活动。
据了解,依照相关法规,未取得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的个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者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2008年前,相关法规并未明确界定何种情况下属“情节严重”,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对查处的非法行医者也只是采取收缴药品、罚款的行政处罚。长此以往,一些非法行医者想出了“应对招术”:将药品藏匿别处,这样即使行医点被查到损失也不大。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专门出台《解释》,规定了“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情节严重’。”这就意味着非法行医者第三次被查获,即属刑事犯罪,卫生行政部门可移送公安机关,以“非法行医罪”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去年5月起,卫生部门加大了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对查处两次以上的非法行医者进行逐个约谈,郑重告知其非法行医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若再次被查处将直接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每位被谈话人均签字承诺不再非法行医。然而叶某仍不听劝诫,继续从事非法牙科诊疗,去年12月,再次被卫监部门查处,但他在执法人员检查时趁机逃脱。该案被移交公安机关后,今年4月,潜逃的叶某被抓获,并于近日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首例非法行医者获实刑,这将会对其他非法行医者产生震慑,减少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下步他们将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安等措施,加大对无证行医打击力度,增加执法威慑力,使无证行医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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