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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天胜花鸟市场用地性质由居住变为商务
海曙三个地块拟作规划调整 市民有意见可向市规划局反映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7-31 07:30:51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规划局在其网站发出公告,对海曙区新星地段和西成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修改作批前公示。其中,主要涉及天胜花鸟市场及周边地块、新星龙湾西侧地块和原阿尔卑斯厂地块等三个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调整。市民对这三个地块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可向市规划局反映。

  天胜花鸟市场及周边地块位于市中医院东南侧,东至黄家河,南至永丰西路,西至丽园北路,北至广安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53公顷。规划部门公告称,该地块作为海曙新星区块中为数不多的待改造用地,在周边区域基本已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形成了较大的反差,对外城市形象不佳,需结合海曙区功能性区块征地拆迁安置,统筹考虑海曙区总部经济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地块规划用途等作重新考虑,以提升海曙区整体城市形象。

  按照新星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天胜花鸟市场及周边地块原先的规划用途主要为居住,另加少量交通设施用地。此次调整,拟将该地块中的居住用地全部变为商务用地,并将建筑限高由60米提至100米,交通设施用地面积则未变。

  同样位于新星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新星龙湾西侧地块,北靠新星路,西、南两侧均临蔡江河,东侧为新星龙湾商务大楼,北侧为青林湾西区住宅楼和幼儿园。公告称,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利于推向土地市场的角度,需要启动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的工作。此次调整,新星龙湾西侧地块规划用途未变,仍为商务用地,但容积率由原先的不超过1.4提高至不超过2.0、绿地率由原先的至少20%变为至少35%,规划限高仍为50米。同时,公告明确,沿蔡江河的绿地可并入该地块一起开发建设,但应保证沿河有20米宽的绿化带,并保证其公共开放。

  原阿尔卑斯厂地块在西成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其西、南、北侧均为天一家园小区,东邻环城西路,总用地面积2.79公顷。结合海曙区总部经济建设的实际需求,规划部门对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作出调整,变纯粹的居住用地为居住、商务混合用地。

  规划部门建议,原阿尔卑斯厂地块沿环城西路一侧的用地性质,以商务用地为宜,并向环城西路设独立出入口;地块西侧邻天一家园的用地性质,则仍为居住用地,建成后的居住区建议并入天一家园,统一进行物业管理。此次调整前后,该地块的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限高等指标,均没有变化;地块内需配建一处社区级体育健身场地的要求,也依然有效。

  宁波晚报记者程旭辉 通讯员叶建明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海曙天胜花鸟市场用地性质由居住变为商务

海曙三个地块拟作规划调整 市民有意见可向市规划局反映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7-31 07:30:5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规划局在其网站发出公告,对海曙区新星地段和西成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修改作批前公示。其中,主要涉及天胜花鸟市场及周边地块、新星龙湾西侧地块和原阿尔卑斯厂地块等三个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调整。市民对这三个地块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可向市规划局反映。

  天胜花鸟市场及周边地块位于市中医院东南侧,东至黄家河,南至永丰西路,西至丽园北路,北至广安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53公顷。规划部门公告称,该地块作为海曙新星区块中为数不多的待改造用地,在周边区域基本已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形成了较大的反差,对外城市形象不佳,需结合海曙区功能性区块征地拆迁安置,统筹考虑海曙区总部经济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地块规划用途等作重新考虑,以提升海曙区整体城市形象。

  按照新星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天胜花鸟市场及周边地块原先的规划用途主要为居住,另加少量交通设施用地。此次调整,拟将该地块中的居住用地全部变为商务用地,并将建筑限高由60米提至100米,交通设施用地面积则未变。

  同样位于新星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新星龙湾西侧地块,北靠新星路,西、南两侧均临蔡江河,东侧为新星龙湾商务大楼,北侧为青林湾西区住宅楼和幼儿园。公告称,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利于推向土地市场的角度,需要启动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的工作。此次调整,新星龙湾西侧地块规划用途未变,仍为商务用地,但容积率由原先的不超过1.4提高至不超过2.0、绿地率由原先的至少20%变为至少35%,规划限高仍为50米。同时,公告明确,沿蔡江河的绿地可并入该地块一起开发建设,但应保证沿河有20米宽的绿化带,并保证其公共开放。

  原阿尔卑斯厂地块在西成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其西、南、北侧均为天一家园小区,东邻环城西路,总用地面积2.79公顷。结合海曙区总部经济建设的实际需求,规划部门对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作出调整,变纯粹的居住用地为居住、商务混合用地。

  规划部门建议,原阿尔卑斯厂地块沿环城西路一侧的用地性质,以商务用地为宜,并向环城西路设独立出入口;地块西侧邻天一家园的用地性质,则仍为居住用地,建成后的居住区建议并入天一家园,统一进行物业管理。此次调整前后,该地块的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限高等指标,均没有变化;地块内需配建一处社区级体育健身场地的要求,也依然有效。

  宁波晚报记者程旭辉 通讯员叶建明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