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财政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今年第49号公告称,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面值为233亿元的5年期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六期);其中,代理发行宁波地方债额度为9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13%。
根据公告,2012年7月3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日发行结束,8月6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31日(节假日顺延),2017年7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等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也就是说,社会各类投资者可从银行和证券公司营业部购买到本次发行的地方债。
记者了解到,2012年财政部代理发行17亿元宁波政府地方债券,比上年增加4亿元。其中,8亿元3年期地方债本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票面年利率为2.74%,昨日起已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而目前3年和5年期的银行存本取息利率分别为2.90%和3.00%。
据《关于201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7亿元地方债资金安排是:市级支出9.5亿元,用于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9亿元;7.5亿元,转贷县(市)区支出,用于教育、水利、保障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另外,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关于2012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今年全省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4亿元(其中,宁波17亿元由财政部代发行),债券分配将全额用于市县,支持市、县(市)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及铁路、普通公路建设,适当向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重点区域倾斜。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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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5省市地方债233亿元
财政部30日发布公告,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宁波、安徽、湖北、四川、云南省(市)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六期),发行面值为233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33亿元。
公告称,本期债券中,宁波、安徽、湖北、四川、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9亿元、55亿元、52亿元、68亿元、49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六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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