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局拟于2012年8月底召开余姚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对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行情况有一定的认识;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1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构成,具体如下:
1.消费者代表6名,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2名,其中:出租车公司1名、驾驶员1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财经工委推荐产生;
4.政协委员代表1名,由市政协经济和科技委员会推荐产生;
5.政府部门代表3名,其中:市府办1名、市信访局1名、市交通运输局1名,分别由市府办、市信访局、市交通运输局推荐产生;
6.社会组织代表2名,其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市总工会1名,分别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总工会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设旁听人员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听证会设新闻媒体人员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三)以上人员,可通过传真、上门方式报名。以传真方式报名的,请发至62719953;上门方式报名的,请到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工商大楼606室(随带身份证)。报名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后3日内。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