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起,企业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不再需要在随附单证中提供核销单。宁波海关发布消息称,这一新政将惠及我市上万家外贸企业,帮助其节省成本。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从改革之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外汇部门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同时,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公告指出,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新政对外贸大市宁波而言是一大利好。市外经贸局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市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达11509家。今后,企业将不用再频繁往返于外管局、海关、税务局、银行之间,节省了不少人力物力成本,资金周转效率也将大幅提高。
宁波日报记者俞永均 通讯员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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