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一对来甬创业的年轻夫妇因为非法买卖警用装备,在鄞州法院受审。他们的经历对经营类似商品的店主也许是个警示。
这对小夫妻来自湖北,丈夫游某26岁,妻子周某21岁。
两年前,他们鄞州石碶街道盘下一家劳保用品店,连同盘下的还有含大量印有“警察”、“POLICE”字样的警服及警棍等警用装备。
开业后,生意还不错,常有保安公司前来购买“警服”和“警棍”,偶尔也有人来购买警棍。为了扩大经营规模,他们又从武汉购得一些警用装备。
游某夫妻还提供上门送货服务,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
今年4月,市区某酒吧发生了打架斗殴,警方在现场发现参与打架的酒吧保安居然身穿警用防刺背心。
民警据此追查到了游某的劳保用品店。
在游某的店里,警方共缴获仿制“99”式警察男冬训练服93套、上衣21件、警用伸缩警棍49支、警用橡皮棍42支、警用强光手电33支。
游某夫妇当天被警方带走。
昨天开庭,游某的父母从湖北赶过来,当场哭得稀里哗啦。游某的母亲说,“我儿子一向老实本分,从没想过会因为卖点东西触犯法律”,求法官从轻处罚。
游某因为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周某缓刑。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淘宝上搜了一下,发现跟游某夫妇经营类似商品的网店数不胜数。有的网店还卖衣服送胸牌和肩章,乍一看简直跟警服一模一样。
人民警察法规定,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均为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如果非法生产、买卖,个人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通讯员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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