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车位被占,车主陈女士在保安的允许下将车暂停通道旁,不料爱车半夜被撞。这一幕发生在江北北岸琴森小区。车主陈女士为此十分郁闷,在东论上发帖谴责肇事者。
车位被占车停通道被撞
7月29日晚上8点多,陈女士回家将车开到地下车库,发现自家的车位被一辆杭州牌照的车辆停占了。该车上留了两个电话,可小区保安多次拨打,该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无奈之下,陈女士经保安同意,将车子暂停在宽敞的通道旁边。
可第二天早上,陈女士去取车时发现爱车车尾被撞了。询问保安,才被告知在当天凌晨3点多巡逻时就发现车子被撞了。因为事发半夜,保安就没有联系她。
陈女士报了警,交警现场勘查时,在陈女士的车轮下找到了一块保时捷车辆的车牌框架。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但画面比较模糊。
车主网上谴责肇事逃逸者
保险公司为陈女士的车子初步定损为8100元,且只能理赔70%,陈女士个人要承担30%的费用。
陈女士说,除了30%的损失外,被撞车辆在4S店维修有些部件还需要订货,她两周之内无法用车,出行十分不便,而且还有可能面临新保险年度保费被提高的可能。
“如果我的车位不被浙A857L9占用,我也不会将车辆停放在临时通道旁,也许就不会发生车辆被撞事故……”陈女士很是郁闷。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浙电物业北岸琴森管理处潘主任。潘主任表示陈女士所说的都是实情,物业也一直在协助配合联系占位车主寻找肇事车辆。
■律师观点
谁应该为此买单?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的刘慧杰律师分析说,在这起事件中有3个法律关系:陈女士与占车位车主,陈女士与保安(物业),陈女士与肇事逃逸者。
车位被占与车辆被撞之间虽然有联系,但是没有必然联系,占车位的杭州牌照车主应该承担的责任有限,他承担的应该是陈女士在其他地方停车产生的停车费,不是陈女士车辆被撞的费用。保安允许陈女士将车停放在通道旁,如果物业没有过失,虽增加了车辆被撞的几率,物业也不需要承担陈女士的车辆损失;要承担责任是的肇事逃逸者。在找不到肇事者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额度按照双方协商或合同约定进行。 东南商报记者 陈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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