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8月1日,镇海庄市街道联兴家园小区开始停车收费,不料收费第一天,小区大门就被不愿交费的业主给堵了。
这个于2011年底交付的小区只有100多户人家,是拆迁安置小区,在此之前停车一直没有收钱。
业主提出两个疑问
前天,业主吴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业主原本都是联兴村村民,小区业委会还没有成立,她认为,这样的大事物业应先在小区公示告知全体业主。“后来听说大门口曾贴过通知,但像我这样平时早出晚归,又是开车进出的,根本没看到。”吴女士说。
记者看到了一份“关于联兴家园小区收取停车费的通知”,日期显示是8月1日,落款是永佳物业联兴家园管理处。
当中公布了小区路面停车收费标准:小区停车720元/年、普通小型货车1000元/年;小区包月停车80元/月、普通小型货车100元/月;计时(临时)停车收费:汽车1小时内不收费,1至4小时内收取2元,4至8小时加收2元,以此类推。
吴女士对记者说,关于此事她有两个疑问:小区停车的路面是全体业主所有,实行停车收费是不是得先经过多数业主同意才行?这笔停车费最后用到哪里去?
物业称收费有依据
记者联系上永佳物业联兴家园管理处,物业负责人洪先生向记者证实,收费当天确实有人堵过门。
他说,小区车辆总共才30辆左右,7月初,物业在小区大门贴过即将收费的公告,而且还向开车业主发过通知单。
洪先生说,物业收取停车费是有依据的,一是物业前期合同中约定,另外,他们也向镇海区物价局备案过。
“收取停车费也是用于公共设施维修,专款专用,以后会公布支出。现在宁波哪个小区不是在收停车费,要是不收费小区停车谁来管?”洪先生告诉记者,经与业主协商,物业已经将过夜停车费从5元降为3元,“联兴村负责人正与一些不愿交费的业主进行沟通,希望我们将收费时间延迟到本月15日,我们已经同意并暂停了收费。”
这笔钱物业不能随意支配
宁波致诚物业管理师事务所的陈哲伟认为,小区停车费可以收,比如有车业主占用小区道路对没车业主生活多少有些影响,收费是考虑到这些人感受并兼顾公平。
他说,小区路面属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产生的收益也是归全体业主,在业委会没有成立的小区,这笔钱由物业暂时保管,但不代表可随意支配,这笔钱最后用于哪些地方要由全体业主来决定。当然,物业参与停车管理会从中收取一些费用,在一些小区是业委会与其协商后进行分成。宁波晚报 记者 沈之蓥 实习生 雷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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