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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办发出紧急通知:全力做好“海葵”防御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8-07 09:15:43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可能正面袭击我市,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全力做好“海葵”的各项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海葵”防御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要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高度重视,加强会商,科学研判,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充分发扬防御第9号台风“苏拉”的战斗精神,全力做好“海葵”防御工作。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海上船只一律回港避风,未出海的船只一律严禁出海。要对船只回港避风情况逐一细致排查。客运航线和渡轮6日18时前全面采取停运措施。塘内外养殖人员6日18时前要全部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标准海塘和非标准海塘要做好防御正面袭击的准备,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抢险准备。加强海上桥梁安保措施。在建的象山港大桥、大榭二桥等要严防船只走锚撞击,确保安全距离,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危化生产、运输(船运、车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6日18时前全部停运,运输船只要及时到安全海域停泊。建筑工地要做好加固防风措施,严防倒塌致灾,工地人员要及早撤离,要对涉水工地的围堰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对堵塞影响行洪的一律挖开打通。对大棚、养殖场舍及农田排涝等设施及时采取加固防风和排水措施,抓紧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努力减轻灾害损失。户外高空悬挂物要及早加固,增强防风能力。居住在危房、临时建筑内的人员要尽早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

涉海旅游企业、休闲场所与景点,6日16时前要全部关闭,同时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和安全警示工作。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要加强监测、巡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责任人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点等危险区域24小时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克服二次转移的困难,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员安全。要突出做好城镇防涝工作,城镇低洼地,轨道交通、地下商场等地下设施要落实责任人,提前做好防洪排涝的准备。要科学调度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加快开展水库河网的预泄预排,特别是加强对流域性河流的调度,腾出调蓄安全库容。立即对水库、水闸、海塘等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水库、山塘、堤防等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密巡查次数,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实行驻库巡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防台抗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动员全民参与防台工作。各级领导要按照防台预案进岗到位,有效组织、靠前指挥,停止一切与防台工作无关的外出活动,确保防台工作有效、有序应对。各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驻甬部队和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集结待命,确保拿得出、打得胜。新闻媒体单位要及时将台风动向、自防自救知识和各级党委、政府防台风部署及要求告知广大群众,增强全社会的防台风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救能力,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防汛工作。在防台风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对玩忽职守、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市两办发出紧急通知:全力做好“海葵”防御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8-07 09:15:43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可能正面袭击我市,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全力做好“海葵”的各项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海葵”防御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要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高度重视,加强会商,科学研判,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充分发扬防御第9号台风“苏拉”的战斗精神,全力做好“海葵”防御工作。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海上船只一律回港避风,未出海的船只一律严禁出海。要对船只回港避风情况逐一细致排查。客运航线和渡轮6日18时前全面采取停运措施。塘内外养殖人员6日18时前要全部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标准海塘和非标准海塘要做好防御正面袭击的准备,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抢险准备。加强海上桥梁安保措施。在建的象山港大桥、大榭二桥等要严防船只走锚撞击,确保安全距离,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危化生产、运输(船运、车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6日18时前全部停运,运输船只要及时到安全海域停泊。建筑工地要做好加固防风措施,严防倒塌致灾,工地人员要及早撤离,要对涉水工地的围堰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对堵塞影响行洪的一律挖开打通。对大棚、养殖场舍及农田排涝等设施及时采取加固防风和排水措施,抓紧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努力减轻灾害损失。户外高空悬挂物要及早加固,增强防风能力。居住在危房、临时建筑内的人员要尽早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

涉海旅游企业、休闲场所与景点,6日16时前要全部关闭,同时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和安全警示工作。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要加强监测、巡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责任人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点等危险区域24小时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克服二次转移的困难,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员安全。要突出做好城镇防涝工作,城镇低洼地,轨道交通、地下商场等地下设施要落实责任人,提前做好防洪排涝的准备。要科学调度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加快开展水库河网的预泄预排,特别是加强对流域性河流的调度,腾出调蓄安全库容。立即对水库、水闸、海塘等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水库、山塘、堤防等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密巡查次数,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实行驻库巡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防台抗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动员全民参与防台工作。各级领导要按照防台预案进岗到位,有效组织、靠前指挥,停止一切与防台工作无关的外出活动,确保防台工作有效、有序应对。各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驻甬部队和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集结待命,确保拿得出、打得胜。新闻媒体单位要及时将台风动向、自防自救知识和各级党委、政府防台风部署及要求告知广大群众,增强全社会的防台风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救能力,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防汛工作。在防台风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对玩忽职守、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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