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路口,三轮车和电动车相撞,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没想到,前来处理的交警自己掏出50元钱,帮肇事三轮车主赔钱。”昨天,市民凌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交警此举令人钦佩!
事故发生在江东北路浙东针织厂对面。凌先生目睹了事情经过:早上8时半许,路边摆摊的老刘骑三轮车横穿马路,跟一辆电动车撞了。因为赔偿的事谈不拢,骑电动车的女子报了警。
交警很快赶到。经了解,老刘要负事故全责。女子提出,车子被撞坏了,要赔100元钱,而老刘说自己没钱,最多只能出50元。就在双方僵持时,交警说,“那剩下的50元我来出好了。”随即从兜里摸出钱来,连同老刘的50元,一起递给了女子。那名电动车主见状,倒不好意思起来,“事故是三轮车车主造成的,我怎么好收交警的钱?”执意要还钱。交警对她说:骑三轮车的师傅经济条件差点,若要还钱,干脆还给他吧。
凌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现场围了不少人,大家一致称赞:这位交警真不错!
经了解,这位主动掏钱的是江东交警大队一中队的林敏警官。昨天中午,记者联系上他时,他刚从排水现场执勤回来。林警官说,当时发现那名三轮车车主确实没钱,50元钱还是向人借来的,他就想帮一把,尽快将事故处理完。这几天,保道路畅通是第一要务,全体交警都扑在路上,时间耽搁不起呀。
林警官告诉记者,当他处理完事故返回警车时,骑电动车的女子还是将50元钱硬塞还了过来。“在我们处警中,这种情况经常碰到。其他的交警也会和我一样去做,真的不算什么。”林警官说。(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张金星 凌义斌)
编辑: 张赛霞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