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自2011年8月1日中国与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已签发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630份,签证金额1523万美元,为企业节约关税费用约482万元。
“凭中哥原产地证书,我们公司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游戏机等产品能享受到3个百分点的关税优惠,今年客户已经增加了好几家,明年降税幅度还要再加大,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利好。”一说到中哥原产地证,宁波美博公司负责人不禁喜上眉梢。今年以来该公司已申领中哥证书88份,涉及货值达290万美元。
2011年8月1日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后,哥方62.9%的产品于协定生效当年即实施零关税,另外30%左右的产品在5~15年内分阶段降税至零。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签署并实施自贸协定。还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瑞士、挪威、冰岛、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东南商报记者 殷浩 通讯员 戴英 裴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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