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外贸员孙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孙某31岁,宁波某家公司外贸业务员。2009年,孙某代表公司与俄罗斯一家公司进行贸易往来。
俄罗斯客户为了在办理清关手续时逃点进口关税,要求把发货的发票金额降低,货款差额将通过西联汇款汇入孙某个人账户,再转交给公司。
孙某同意了。2009年年底,他开具了第一张“阴阳发票”。
同一批货物,他会制作两张编号一样但金额不同的发票,金额正常的一张发票交公司会计核对发货数量,并发给俄罗斯的客户做账,而另一张金额降低后的发票用于清关、报关。
可是,让俄罗斯客户没有想到的是,货款差额汇到孙某个人账户后,都被他侵吞用于个人还房贷和房屋的装修。
从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双方共11次交易,差额达折合人民币达36万余元。
今年年初,公司对客户往来的电子邮件进行监控,最终发现了孙某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
东南商报实习生 严哲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郑培金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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