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原鄞县基本建设局负责人,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离休干部,正局级巡视员常有为同志(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7月29日在宁波逝世,享年87周岁。
常有为同志,1925年5月生,回族,山东滕县人,1945年7月参加革命,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常有为同志在抗日战争后期参加游击战,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了淮海战役的战勤工作,历任武工队员、文化干事、文工团管理员、鲁中南文工团文工队队长。1949年4月至1951年11月,任华东航空政治部干事、中朝人民联合空军轰炸指挥部政治部干事,1951年11月至1958年5月任华东空军政治部文化部助理员、俱乐部主任。1947年荣立二等功,1955年被授予“解放奖章”。1958年5月转业后,历任宁波有色金属冶炼厂副厂长,研究所副所长,宁波拉丝厂厂长,宁波技工学校副校长,宁波插秧机厂厂长,鄞县农机厂厂长,鄞县拖拉机厂厂长,鄞县计委组长,鄞县基本建设局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正局级巡视员。1987年7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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