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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新规8月起正式实施 商家欺诈将受重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8-15 10:07:25报料热线:81850000

  《办法》解读 严查消费陷阱

  《办法》规定,所有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其中,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同时,对于已获得相关资质的维修服务人员,《办法》进一步规定,其所在企业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并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其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并持证上岗。

  另外,《办法》对消费者权益损害明显的四类经营行为设置了禁止性规定,分别是: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此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如果商家出现了这些欺诈行为,会怎么罚?《办法》称,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万元以内罚款,调低信用等级,并在媒体上公告,将其列入“黑名单”。

  帮办提醒,作为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一定要多留几个心眼。比如查维修电话时,要看维修卡,如果卡丢了,可登录品牌企业的正规官方网站查询;维修人员上门时,注意查看着装和上岗证。一般正规服务每项服务内容都会明码标价;维修结束一定记得索要正规维修发票,可做维权凭证。

  (宁波日报 易鹤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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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家电维修新规8月起正式实施 商家欺诈将受重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8-15 10:07:25

  《办法》解读 严查消费陷阱

  《办法》规定,所有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其中,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同时,对于已获得相关资质的维修服务人员,《办法》进一步规定,其所在企业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并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其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并持证上岗。

  另外,《办法》对消费者权益损害明显的四类经营行为设置了禁止性规定,分别是: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此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如果商家出现了这些欺诈行为,会怎么罚?《办法》称,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万元以内罚款,调低信用等级,并在媒体上公告,将其列入“黑名单”。

  帮办提醒,作为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一定要多留几个心眼。比如查维修电话时,要看维修卡,如果卡丢了,可登录品牌企业的正规官方网站查询;维修人员上门时,注意查看着装和上岗证。一般正规服务每项服务内容都会明码标价;维修结束一定记得索要正规维修发票,可做维权凭证。

  (宁波日报 易鹤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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