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网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曹赛萍)日前,象山法院通过冻结一被执行人的房子按揭账户,成功“逼迫”一名规避执行长达一年之久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并且支付了全部执行款。
2010年年底,余某向金某借款10万元,但一直未归还。金某无奈起诉至法院,判决后余某仍未履行义务,于是金某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余某,但发现其原电话已停机,金某也无法提供余某新的联系方式和住址。法院多次寻找余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均未果,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今年4月,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余某名下有一套商品房且办理了按揭,每个月都会定期向账户存入贷款。于是法院依法将余某的按揭账户冻结,余某因此无法归还贷款。账户被冻结3个月后,银行将余某列为失信用户,要求其把剩余房贷还清,否则将提起诉讼拍卖该商品房。迫于强制处置其房产的危险,余某不得不来到法院,并主动与人金某联系,履行了还款义务。现在,社会信用系统已逐渐完善,每一次失信都会记录在个人的征信系统中,并将对今后的经济等活动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抗拒法院执行的失信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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