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如何让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紧跟经济发展?怎样保障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不和市场脱节?记者日前从市残联获悉,根据《关于建立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今年起我市托(安)养费用补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让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也“动”起来,补助费用得到进一步提高。
自2008年我市探索实施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1600多名残疾人受益。目前,我市共有1363名重度残疾人实现居家安养,全市已建8家日间照料中心为201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服务,更好地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
为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今年我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对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市级指导线标准进行调整,集中托养费用从原来每人每年9600元调整为14040元,提高了46.25%。居家安养、日间照料、宁波市“阳光家园”日常运作费用从原来每人每年4000元调整为5620元,提高了40.5%。
调整中还对纳入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范围进行扩展,除了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家庭按公布的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从今年起对其他家庭财政也按公布的标准给予50%补助。此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相关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之前仍按原标准发放补助的残疾人,将依照差额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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