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因添加了渗水汽油而导致发动机受损的车主茅先生,日前终于获得了加油站方面1.3万元的赔款,这起因强台风“海葵”影响而发生的消费纠纷终于划上句号。
8月8日强台风“海葵”登陆当天,茅先生到甬梁线鄞州高桥段的加油站给爱车加了93号汽油。加完油后,汽车只要一点火就发生车身抖动,茅先生怀疑汽油有问题,于是到修理站请专人检查。修理人员从油箱取样汽油,放置一段时间后,发现汽油逐渐分成颜色不同的上下两层,里面还有絮状杂质。“上面颜色深的是油,下面颜色浅的是水。”修理人员说,这导致茅先生汽车发动机受损、车辆发抖。
随后,茅先生向高桥消保分会投诉,消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加油站并非故意在油中掺水,而是受台风影响,储油罐里渗进少量的水。消保分会认为,虽然加油站并非故意,但存在管理过失,客观上对消费者产生了不利影响,加油站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最终加油站同意赔偿消费者茅先生发动机损坏相关费用1.3万元。(宁波日报 记者张燕 通讯员竺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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