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开始向困难群众发放今年第二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此次发放范围为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三老”人员、享受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贫困残疾人。此次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为130元。发放工作将在8月25日前完成。(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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