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宁波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根据举报,成功查处了宁波某建材公司重大匿报销售收入案件,依法追缴税款334.45万元。稽查人员在对该公司纳税事宜提出工作建议的同时,提醒建筑用石料行业相关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严格依法开具发票申报纳税,避免发生税务风险。
年初以来,第三稽查局坚持“四快三结合”,提高涉税举报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 “四快”即举报案件查处快、取证快、定性快、入库快;“三结合”即稽查信息与征管信息相结合,提高管理水平与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依法治税相结合。截至目前,该局办理的举报案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075万余元。(宁波日报 通讯员王智波 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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