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洞房花烛夜,新人们沉浸在幸福中,殊不知,梁上有“君子”逮着机会就下手:偷红包、婚戒、项链。昨天,两盗贼在余姚被判了4年多。
李某和严某是贵州老乡,又是赌友。
今年3月11日,两人一起赌博又输了钱,上街晃荡,遇上余姚三七市镇一户人家正放烟花爆竹迎娶新娘,两人就决定偷那户人家。
凌晨两三点钟,李某在二楼进了一个卧室,房间床上,新人正享受洞房花烛夜的幸福,全然不知李某溜进来了。李某就偷偷地把他们脱下来的衣服和裤子拿到了房间外面,在口袋里找到了12000多元现金。之后,李某还不甘心,又进了另外一个房间,搜出来2000多元的红包,还从一个大旅行箱里翻找出笔记本电脑、手机、项链,最后还顺走了3包喜烟……
没几天,两人把平分的钱花得精光,他们又进了一户大门和窗户有“囍”字的人家。这次找到了很多红包,总共有7000多元现金;另外,李某还顺手拿走了两个iphone手机、电脑台式机的机箱。临出门前,他还拿走了新郎的鞋子。
如此这般,李某、严某两人一周之内对4对新人下手,获得赃款赃物近4万元。
3月21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天,余姚法院判处李某、严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4年2个月,同时并处罚金4000元。(宁波晚报 记者 张全录 通讯员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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