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网讯(孙吉晶)针对区域内工业用地需求旺盛、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北仑区今年以来推出履约保证金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据介绍,用地单位竞得土地后须缴纳该地块出让金总额的10%作为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同时约定用地单位在土地交付后四个月内开工,二十四个月内竣工并通过验收。此外,用地单位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同时,须交纳10万元/亩的税收达标保证金。项目投产初始运行期为3年,项目在投产初始运行期内,其中一年上缴税收金额达到20万元/亩的,保证金予以一次性退还,否则,保证金予以没收,初始运行期届满,年上缴收金额不足6万元/亩的,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自动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原出让价(不计利息)收回。
截至目前已按产业用地新政要求挂牌成交27宗工业用地,面积831亩,共收取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2917万元,收取税收达标保证金7000万元,有效增强了用地单位自觉履行合同、提升土地“亩”产税收的思想意识。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