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上午10时许,一辆依维柯小型客车在鄞州区长寿东路行驶时,突然自燃。在鄞州下应交警中队民警和过往群众的帮助下,火被扑灭,但车损严重。
当日上午,这辆小型客车在鄞州长寿东路上自燃时,处理完事故回中队的下应交警中队民警小朱正巧经过。见状,他和依维柯客车司机一起参与灭火,但一个灭火器根本不管用。必须迅速控制火势!小朱跑向路边的店铺,借来脸盆、木桶灌满水扑火。就这样,民警和司机来来回回跑了二十多趟。周围的行人也加入其中,有路过的司机也拿出车里的灭火器扑火。在众人努力下,15分钟后,火被扑灭。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如果发现汽车有焦味或冒出浓烟时,要立即明白这是自燃的先兆。这时应马上拉手刹、关闭电源,迅速离开汽车。然后取出灭火器,给油箱和燃烧的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爆炸。(宁波日报 记者朱和风 通讯员朱天晓)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