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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开审“地沟油”案 黑色产业链触目惊心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8-23 07:24:36报料热线:81850000

  “地沟油”案庭审现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去年7月,宁海警方侦破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这是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侦破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并销售的案件,让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上水面。昨天,宁波中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案发:有人在树林里偷偷炼制“地沟油”

  2011年3月,宁海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当地有人在村里的小树林里炼制地沟油,老远就能闻到臭味。去年3月28日至30日,宁海警方采取行动,抓获专门收购、粗炼地沟油的犯罪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地沟油后来卖给山东济南的格林公司。

  在公安部的支持协调下,浙江、山东两地警方联手展开调查,揭开了这家格林公司的秘密。警方发现格林公司有相当数量的产品被当做食用油流向了河南等地的粮油市场。根据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郑州宏大粮油商行进入警方视野。为牟取暴利,一些商家把这些来路不正的油,批发给郑州郊县的一些粮油店,或者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宾馆、饭店、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警方在搜查时还发现,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标。去年7月4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山东、浙江等地警方协同作战,成功捣毁济南格林公司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黑工厂”,查获非法生产线2条。去年7月14日,警方抓获销售以“地沟油”勾兑成食用油的袁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

  起诉:嫌犯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两项罪

  宁波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自2003年始,被告人柳某在山东省平阴县孔村镇经营油脂加工厂,后又转向加工餐厨废弃油回收再加工业务,并于2009年3月在该县开发区成立博汇公司,与位于孔村镇的原油脂加工厂同时运作生产。

  为扩大生产,被告人柳某又于2010年6月在该县玫瑰镇刁山坡村成立了格林公司,至2011年4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人柳某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餐厨废弃油经上述油脂加工厂或公司加工提炼而成且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从中赚取高额利润。至案发,销售额共达9920余万元。其他被告人在明知被告人柳某等人将由餐厨废弃油加工而成的非食用油冒充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帮助其生产、销售上述非食用油。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柳某、鲁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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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中院开审“地沟油”案 黑色产业链触目惊心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8-23 07:24:36

  “地沟油”案庭审现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去年7月,宁海警方侦破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这是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侦破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并销售的案件,让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上水面。昨天,宁波中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案发:有人在树林里偷偷炼制“地沟油”

  2011年3月,宁海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当地有人在村里的小树林里炼制地沟油,老远就能闻到臭味。去年3月28日至30日,宁海警方采取行动,抓获专门收购、粗炼地沟油的犯罪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地沟油后来卖给山东济南的格林公司。

  在公安部的支持协调下,浙江、山东两地警方联手展开调查,揭开了这家格林公司的秘密。警方发现格林公司有相当数量的产品被当做食用油流向了河南等地的粮油市场。根据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郑州宏大粮油商行进入警方视野。为牟取暴利,一些商家把这些来路不正的油,批发给郑州郊县的一些粮油店,或者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宾馆、饭店、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警方在搜查时还发现,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标。去年7月4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山东、浙江等地警方协同作战,成功捣毁济南格林公司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黑工厂”,查获非法生产线2条。去年7月14日,警方抓获销售以“地沟油”勾兑成食用油的袁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

  起诉:嫌犯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两项罪

  宁波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自2003年始,被告人柳某在山东省平阴县孔村镇经营油脂加工厂,后又转向加工餐厨废弃油回收再加工业务,并于2009年3月在该县开发区成立博汇公司,与位于孔村镇的原油脂加工厂同时运作生产。

  为扩大生产,被告人柳某又于2010年6月在该县玫瑰镇刁山坡村成立了格林公司,至2011年4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人柳某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餐厨废弃油经上述油脂加工厂或公司加工提炼而成且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从中赚取高额利润。至案发,销售额共达9920余万元。其他被告人在明知被告人柳某等人将由餐厨废弃油加工而成的非食用油冒充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帮助其生产、销售上述非食用油。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柳某、鲁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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