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当你行驶或行走在路上时,突然被对面的刺目远光灯照得头晕目眩甚至是“瞬间失明”,这样的尴尬,许多市民都碰到过。
由于司机使用远光灯不当导致的惨祸时有发生。为此,昨天晚上,鄞州交警大队在南部商务区周边道路专门针对远光灯使用情况做了一次检查。
短短一小时内,交警就揪出了近30位“闪人族”。
四类司机最爱用远光灯
新手、自私、炫耀、斗气
昨晚7点半,夜幕降临,鄞州惠风东路警灯闪烁,鄞州交警大队警员在这里观察过往车辆的打灯情况。
之所以选择此处,是因为惠风东路道路宽敞,照明充足,能见度很好,便于查处滥用远光灯的司机。
很快,就有一辆奔驰被拦了下来,开车的是位女士,很自觉地递过驾驶证。
当得知自己是因为打远光灯而被拦下后,她一脸无辜地说,自己是新手,打开远光灯感觉道路亮堂多了,开车的安全感强多了。
接下来,几辆越野车驶近了。
与交警一同在守候的记者立马发现,视线里白茫茫一片,根本无法观察到路面情况。
这几辆车使用的都是氙气大灯。一被交警拦下,司机们承认错误的态度倒是很诚恳。
在记者蹲守的一小时内,还有几位司机认为自己有些“冤”,说自己本来也是开近光灯的,“对面那车远光灯那么亮,很刺眼,我这才换成远光灯,让对方也尝尝这滋味”。
一小时内,有近30位司机被交警揪住。
交警说,滥用远光灯将被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但因远光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经查实,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同时还要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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