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除了诊疗范围、资质证明、投诉举报电话外,还有信誉评定情况,今后都将在每家中小医疗机构的醒目处公示。今起,中小医疗机构信誉动态公示将在全市推广。
据了解,各地将对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按A、B、C、D四个等级,作出信誉等级评定,实行动态考核,不符要求随时降级,做得好的随时晋级。
去年7月起,我市在海曙、江东和镇海三区试点中小医疗机构信誉动态公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如:镇海区明确各部门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四大举措,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11年已对该区2家民营医疗机进行了注销。
中小医疗机构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难点重点,特别是民营门诊部和个体诊所的监管。开展中小医疗机构信誉公示工作就是为了更好贯彻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引导就诊人员有效利用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上的信息选择医疗机构就医,从而促进中小医疗机构从“要我规范”转变到“我要规范”上来。
据了解,到2012年底,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率达70%。力争在2013年底,全市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率达100%。(宁波日报 记者蒋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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