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方指控的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一名被告人表示:“有毒有害的结论,我们至今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从我们自己的理解看,它谈不上有毒有害食品。”
其他几个被告人也表示,自己只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只是按照公司的安排干活,比如老板要求尝试产品是否有辣味,他们就尝了,并没有问为什么要尝。他们也不清楚最终产品是什么,最终流向了哪里也不知情。
而辩护律师更是表示,格林公司生产的产品本身就不是作为食用油的,因此说他们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没有道理,比如那种叫培养基的油脂产品,就像种白菜用的肥料,总不能说白菜有毒就是肥料的问题吧。
对检方提出的疑点被告人做了回应
格林公司工商登记的信息是一家年生产生物柴油4万吨的高新绿色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仅限于生物柴油、油酸、脂肪酸等工业产品,并不能生产食用油。柳某最早的公司,不过几个人,都是自己的亲戚,柳某说,那时他生产出来的产品为“饲料油”,即作为生产饲料的一种混合剂原料。2009年,柳某开始扩大规模,在平阴县经济开发区成立博汇公司,生产的产品是饲料油和生物蜡,原材料还是地沟油。但因为生产时味道特别大,所以这家公司很快被责令停产了。
直到去年4月,他开始筹备格林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在平阴县玫瑰镇刁山坡村买了15亩地,买来新的设备,引进技术,在今年4月开始正式投产,直到案发,柳某说:“当时想做的是生物柴油。”被告人对检方的指控和疑点做了回应。
疑点:为什么不生产生物柴油了?
回应:“价格上,生物柴油比柴油价格便宜,市场前景好,最早吸引我的也是这个原因。但生物柴油销路不好,石油公司也不要。”柳某说,生物柴油主要是去水、去杂、过滤和蒸馏等,他们也做过很多实验,但还是很难,不过他们还处在试生产阶段,现在生产的只是半成品。
疑点:幕后老板为什么不是法人代表?
柳某是格林公司真正的幕后老板,但在企业经营执照上,法人代表是他刚大学毕业的外甥。为什么公司注册时,柳某明明是出资人,却不是法人代表?
回应:“我外甥刚刚大学毕业,我想让他做法人代表,算是大学生创业,在政策上可以享受很多优惠,当然在税收上也可以有优惠。”柳某这样表示。
疑点:员工为啥不允许串岗?
回应:柳某解释说:“上班期间不能在车间走来走去,这是最基本的车间纪律,是公司的一项制度,只针对工作时间而言,不过下班后因为员工各自都离开车间了,也就不存在串岗了。”
疑点:为什么要检测油的辣味?
回应:格林公司被指在生产时试图去除“地沟油”里的辣味,这被认为是将“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的依据之一。对此,柳某表示,这只是客户的要求,他们尝试过,但一直没有成功。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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