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本报记者)
家住首南街道鲍家土耷小区的苏先生最近有点烦。他说,同小区的其他业主这几天陆续开通了天燃气,未支付任何费用,但是自己在今年6月底开通天然气时却支付了2500元钱,这是为什么呢?
2500元预埋费
由街道拆迁办代收?
苏先生的住房今年开始装修。6月底,新房要开通管道燃气。苏先生了解后得知,要先向街道拆迁办打一份相关证明,然后才能预约开通。苏先生说,当时拆迁办让他支付了2500元钱,说这是暂收,后面要和新奥燃气公司结算的。
一心急着开通燃气的苏先生付了钱就走了。不过事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合理,“开通燃气费用都抵我一个月的收入了!”经过近段时间的了解,他发现同小区的其他业主也陆续开通了天然气,但他们却不需要任何费用。
燃气公司
未曾向居民收取开户费
记者带着苏先生的疑问致电鄞州区新奥燃气公司。一位姓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其实一直未曾向居民收取管道燃气开户费。现在,公司是按照宁波市物价局去年12月下发的文件执行的。
该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内的各类住宅,包括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集资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该项收费计入住房建设成本,燃气经营企业在实施管道预埋之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燃气管道费。
蒋姓负责人称,鲍家土耷小区二期的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是由燃气公司向开发建设单位(街道)收取的。而且从该燃气公司的资料上看,也没有苏先生交纳这笔费用的记录。
首南街道拆迁办
7月起已停收该项费用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浙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现行的管道燃气开户费、初装费等收费政策停止执行。
首南街道拆迁办一位姓林的负责人表示,苏先生的管道燃气是在7月份前开通的,所以还是按照原来的预埋费标准(普通住宅包括多层、中层和高层住宅,为每户(套)2500元)收取,7月份之后,街道不再收取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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