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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天衣无缝的租房交易 竟是一场精心布设的骗局
稿源: 北仑新闻网   2012-08-27 10:54:18报料热线:81850000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杨芝)大碶鸿景湾小区有4个房间的一个套间,按照目前市场的租房价格,至少也得每年13000元左右,但是“房东”汪先生却以半价每年6600元出租给了邓女士。原来,本地人汪先生信誓旦旦地承诺,又是签合同,又是写收据,让邓女士深信不疑,却不知,一切都只是汪先生事先布好的骗局……

  没看房产证,交了房租后才知道租房者其实无权出租房子

  8月10日,邓女士查看租房信息时,对鸿景湾小区一套5楼的房间十分满意,遂与“房东”汪先生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汪先生告诉她,由于自己有事不在家,希望将整套房子共4间单间,加上楼上阁楼2间空房一起租给邓女士,租金是每年6600元。而按市场价,除去阁楼,5楼套间的租金就要每月1100元,这样算起来,邓女士支付的租金还不到市场价的一半。

  房租这么便宜,看起来十分诱人,但是警觉的邓女士说还想和丈夫刘先生商量后再做决定。可是汪先生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并拍着胸脯对邓女士说:“我是北仑人,还不相信我吗?我们签个租房合同,大不了我再给你们打好收据,不行再按个手印。”接着,汪先生又带他们去看了房子,并给了她房间的钥匙,还不忘嘱咐已经入住的3户人家,以后每个月都把房租交给邓女士,一切进展得非常顺利。

  就在邓女士交了6600元房租、拿到了房间钥匙的第二天,她再次来到鸿景湾小区,可是在物业处得到的消息就像晴天霹雳,使她彻底懵了。物业管理人员说,邓女士租的这套房子产权实际是归汪先生的父亲所有,平时都是由其母亲在管理,汪先生并没有权利出租。而且,原住户也告诉她,当初是在汪先生的强烈要求下陪他撒了谎,他们一直都是把房租交给汪先生的母亲,今后也不可能交给她。

  邓女士见状马上电话联系到汪先生,汪先生告诉她过两天就把房产证带过来,可过了几天,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接着,邓女士按照汪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找到了他在白峰的家,可他的母亲却直接告诉她被骗了,这钱他们也不会支付的。“我们在北仑也有好些年了,以前租房子从来都不看房产证,这次也没看,没想到被骗得这么惨。”邓女士懊恼地说:“这可是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我一定要要回来!”

  想找租房者要回租金,却不料连他的女朋友也说找不到他

  由于汪先生之前留的一直都是他女友的电话,并没有其本人联系方式。记者找到了他女友,但得到的答复是,8月15日以后她也与汪先生失去了联系。“他说手机掉河里了,原来号码就不用了。还说要出去工作,但之后就再没有联系过我了。”汪先生的女友对记者说:“他还欠我好几千块,我也在找他。如果你们找到他的话,麻烦也告知我!”随后,记者又试图联系汪先生的母亲,但电话一直处于拒接状态。邓女士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于3个月后开庭。

  记者又咨询了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建侠说,如果邓女士有证据证明房产所有者,即汪先生的父母有授权或者事后追认汪先生的租赁行为,那么可以认定邓女士和汪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对汪先生的父母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该租赁合同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要求汪先生本人返还6600元。“如果合同无效,法院判决下来,却找不到被告人本人怎么办?”宋建侠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情况,邓女士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汪先生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扣划汪先生的个人存款,以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看似天衣无缝的租房交易 竟是一场精心布设的骗局

稿源: 北仑新闻网 2012-08-27 10:54:18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杨芝)大碶鸿景湾小区有4个房间的一个套间,按照目前市场的租房价格,至少也得每年13000元左右,但是“房东”汪先生却以半价每年6600元出租给了邓女士。原来,本地人汪先生信誓旦旦地承诺,又是签合同,又是写收据,让邓女士深信不疑,却不知,一切都只是汪先生事先布好的骗局……

  没看房产证,交了房租后才知道租房者其实无权出租房子

  8月10日,邓女士查看租房信息时,对鸿景湾小区一套5楼的房间十分满意,遂与“房东”汪先生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汪先生告诉她,由于自己有事不在家,希望将整套房子共4间单间,加上楼上阁楼2间空房一起租给邓女士,租金是每年6600元。而按市场价,除去阁楼,5楼套间的租金就要每月1100元,这样算起来,邓女士支付的租金还不到市场价的一半。

  房租这么便宜,看起来十分诱人,但是警觉的邓女士说还想和丈夫刘先生商量后再做决定。可是汪先生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并拍着胸脯对邓女士说:“我是北仑人,还不相信我吗?我们签个租房合同,大不了我再给你们打好收据,不行再按个手印。”接着,汪先生又带他们去看了房子,并给了她房间的钥匙,还不忘嘱咐已经入住的3户人家,以后每个月都把房租交给邓女士,一切进展得非常顺利。

  就在邓女士交了6600元房租、拿到了房间钥匙的第二天,她再次来到鸿景湾小区,可是在物业处得到的消息就像晴天霹雳,使她彻底懵了。物业管理人员说,邓女士租的这套房子产权实际是归汪先生的父亲所有,平时都是由其母亲在管理,汪先生并没有权利出租。而且,原住户也告诉她,当初是在汪先生的强烈要求下陪他撒了谎,他们一直都是把房租交给汪先生的母亲,今后也不可能交给她。

  邓女士见状马上电话联系到汪先生,汪先生告诉她过两天就把房产证带过来,可过了几天,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接着,邓女士按照汪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找到了他在白峰的家,可他的母亲却直接告诉她被骗了,这钱他们也不会支付的。“我们在北仑也有好些年了,以前租房子从来都不看房产证,这次也没看,没想到被骗得这么惨。”邓女士懊恼地说:“这可是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我一定要要回来!”

  想找租房者要回租金,却不料连他的女朋友也说找不到他

  由于汪先生之前留的一直都是他女友的电话,并没有其本人联系方式。记者找到了他女友,但得到的答复是,8月15日以后她也与汪先生失去了联系。“他说手机掉河里了,原来号码就不用了。还说要出去工作,但之后就再没有联系过我了。”汪先生的女友对记者说:“他还欠我好几千块,我也在找他。如果你们找到他的话,麻烦也告知我!”随后,记者又试图联系汪先生的母亲,但电话一直处于拒接状态。邓女士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于3个月后开庭。

  记者又咨询了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建侠说,如果邓女士有证据证明房产所有者,即汪先生的父母有授权或者事后追认汪先生的租赁行为,那么可以认定邓女士和汪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对汪先生的父母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该租赁合同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要求汪先生本人返还6600元。“如果合同无效,法院判决下来,却找不到被告人本人怎么办?”宋建侠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情况,邓女士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汪先生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扣划汪先生的个人存款,以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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