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成立一家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虚构宁海县燕苍山风景区工程,又以虚假工程发包给不同单位,然后骗取工程履约保证金。涉嫌诈骗罪的宁海人孙某,近日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于2002年4月23日申请成立了宁海县燕苍山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奇怪的是该公司成立几年来一直未开展经营活动,而以虚构工程的名义,骗取有关建筑公司工程保证金。宁海公安局接到群众的举报后,迅速展开侦查。今年2月,警方将孙某抓获。
据查,自2002年以来,孙某因资金短缺干起了非法的勾当。他以宁海县燕苍山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虚构宁海县燕苍山风景区工程,先后20余次将虚假工程发包给不同单位,骗取工程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50万元。至去年12月,孙某结束了他近10年的行骗历程,逃之夭夭。孙某被抓获后,警方追回赃款20余万元。
宁海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3年。(宁波日报 记者朱和风 通讯员周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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