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我是低保户,现在每月470元。前阶段看到新闻,说浙江省今年的的低保金涨幅不会低于10%。但是至今没变化,不知慈溪何时能到位?
记者鲁夏莲核实报道: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从2001年开始领取低保金。“我之前也有领取政府的补助金,属于定期定额救助。2001年后我被列入低保户的名单,开始领取低保金。”黄先生说,“现在物价涨得这么快,按理我们的低保金也应该及时调整,要不然这日子真不好过。”
去年过年前,黄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有关低保金上调的报道,其中提到浙江省全省低保金每年要以不低于10%的涨幅上涨。“去年7月份倒是涨了70块钱,可是现在一年过去了,我听说上海、宁波的低保金都有所调整,慈溪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黄先生不解地问。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证实黄先生所说的报道确有其事。报道中指出: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建设,对低保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在此基础上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因突发事件致困的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到2015年,实现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城镇平均标准的75%。 随后,记者致电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周先生解释:“低保金额度的多少是按照城镇职工工资标准来制定的。今年的城镇职工工资标准没有改变,所以我们的低保金才没有调整。不仅慈溪,宁波也没有改变。”周先生表示,只要低保金调整的政策一出台,他们会尽快对相关人员的低保金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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