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某自己交代,按照正常程序,贷款项目在经过他的初步审核后,后续还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但我们主任基本上是不会再进行核实的,一般都是直接签名通过。”
身为“业内人士”,张某深知基层信用社对中小企业200万元以下的贷款条件较为宽松,因此他骗取的这10笔贷款数额均在200万元以下,这也让他的骗贷行为在短时间内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据了解,这不是张某第一次栽在“钱”上。早在1995年,他就曾因违规发放贷款,导致信用社损失1000多万元。后张某被调到其他岗位工作。直至2010年3月,张某重新当上信贷员,故伎重演。
照理说,信贷员的岗位相当敏感,对个人职业素养的要求也相对较高。信用社或银行在选用人员时本该严格审核,特别是像张某这样在职业操守上存在问题的人员,却被再次安排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东南商报记者 陆麒雯 胡珊 通讯员 北璎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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