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王某经营着一家小型速递公司。他头脑还算灵光,一直以来生意也算做得风生水起。
王某和A公司达成协议,负责托运该公司的所有货物。后来,他又加盟了B公司,以B公司的名义继续和A公司做托运生意。
简单说,王某赚取A公司和B公司两者之间的差价。
从2011年6月起,B公司提高了托运价格,而A公司支付的托运费又维持不变。这让王某感到压力越来越大。“这样做下去,不仅连基本的利润无法保证,有时候甚至还要亏损。”
于是,他便动起了歪脑筋:将原先积累的快递单财务副联,夹杂在财务联中,向A公司重复报销。
几次得手后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几乎每个月都要去报销一到两次。
直到今年3月,王某的伎俩被A公司发现了。
据王某交代,从2011年6月到今年3月,他利用财务副联报销的金额在8~9万元,而A公司则称,被骗取的远远不止这个金额。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中。
东南商报 通讯员 贺平 记者 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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