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夏梦 通讯员 汪安昌)曾经的男女朋友,分手后成为陌生人,然而,欠了的钱还得讨回来。近日,宁海女子仇某因讨债不成将催讨一事委托给讨债公司,却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去年12月5日,宁海女子仇某借给江口街道方桥的前男友盛某20万元钱。
之后,两人分手。仇某向盛某要回欠款,但一直催讨不着。于是,仇某索性委托在宁波打工的外地人龙某去催讨,并写了一份书面委托书,承诺催讨回来的现金部分归龙某。因盛某还款有困难,龙某用威胁、胁迫手段催缴,干扰盛某的正常生活。为此,盛某向仇某提出,停止龙某的催讨,会尽快分期还款。当仇某向龙某所要委托书时,龙某说丢了。事后仍持委托书向盛某催讨和干扰。
万般无奈下,仇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仇某,用两封信解决这纠纷。一封给龙某的终止委托书,要求停止催款,否则后果自负。一封给盛某,告知其用书面和录音的办法,终止龙某违法催讨和干扰行为,叫其能还款时及时告知,双方直接处理。
两封信以快递的形式寄出,并收好寄信发票。之后,记者联系到当事人仇某得知,她已将信件寄出,当事人盛某也已经收到信件,如果龙某再次催讨,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至此,委托书胁迫还款一事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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