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无证醉驾、抢劫。半瓶多白酒下肚,小张就把这两宗罪犯了个遍。而最“神奇”的是,事后他竟用受害人的电话,自己拨打了“110”……
小张,25岁,湖南人,无摩托车驾照。事发前,他刚到余姚。2011年8月29日,他吃夜宵到晚上11时许,喝了7两多的白酒,浑身发热,便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去“散散酒气”。
他从大隐出发一路骑行开到了陆埠,兜了一圈后,又往回骑。路过陆埠镇环卫所附近时,看到路边有个女的骑着三轮车。34岁的杨大姐,这时正下了夜班,准备回家。酒劲十足的小张冲杨大姐吹了一声口哨,稍后他感觉杨大姐在骂他,便一怒之下截停了对方。小张下了车,一把把杨大姐从三轮车上拽了下来,并推倒在路边的一块草地上,然后一手掐住她脖子,一手猛敲头部。
杨大姐大呼救命,但周边无人路过。情急之下,她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小张见对方拿手机,便伸手夺了过来,加上这会也打累了,就拿着手机,骑上摩托车扬长而去。没骑多远,一个转弯的路口,他车速过快,不慎摔了一跤。这一跤摔得挺狠,小张直接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求生心切的他,从兜里翻出一个手机就打“110”,之后便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里,边上站着一名警察。经抽血检测,小张当时乙醇浓度为156.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杨大姐被抢的手机价值50元。
昨天,小张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两罪并罚,余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宁波日报记者单玉紫枫 实习生戚佩佩 通讯员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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