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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正在制定中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的改变是定义轻便摩托车,目前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还在抓紧制定中。在电动自行车新标出台前的过渡期里,仍然维持现状。”宁波市电动车同业公会会长谷德才称。
据了解,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自行车协会等有关方面,在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的座谈会上讨论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关系。与会者认为,电动车技术标准应尽快修订,要适应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现有国家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
“目前倾向于设在时速30公里以下;不含电池,车重40公斤以下。”谷德才透露,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之间不会有交集。
不过,因为正处于老标准过时、新标准未出的过渡期,记者了解到,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商,生产、销售的电动车都没有一个相应标准,市场比较乱。
此前,行业内对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中提高车辆现有20公里时速,放宽达标车门槛曾寄予厚望。
但《新闻晚报》根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总工程师徐道行早前发表的一篇文章认为,修订中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想提高车辆时速指标的可能性已经几乎没有。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也认为,虽然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报道中提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将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但新标准对于车辆时速的规定估计还是难以突破每小时20公里的现行标准。
宁波晚报 记者 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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