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陈家岭小产权房所在的地块,原本属于奉化市岳林街道的郊区,但随着奉化市城区扩容,这里逐渐接近城区。
2009年,奉化尚田人王某看中这块地,打算和另外几人合伙在这里搞商品房开发。但这块地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并不能开发房地产。
几个人把陈家岭小产权房的开发分成了两期。一期建设中,王某负责对城管、国土等部门领导联系。另外一人负责协调岳林街道和工程管理。
2010年上半年,王某首先找到了岳林街道负责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查处的原主任助理葛东和奉化市城管局原局长徐明辉。王某提出请对方关照自己,作为交换条件,葛东和徐明辉分别以成本价向王某等人“订购”了一套房子,但双方没有支付定金、购房款,甚至连购房合同都没有。
2010年10月,王某将这2套房子出售,扣除了成本价后,将所谓的卖房差价20万元,分成2笔,送到了葛东和徐明辉的手中。此后,各方都对王某等人的建造和销售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与此同时,王某又联系到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王仁辉,也请求对方关照。其实,开发之初,奉化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监察员就在巡查中,发现了王某等人的违法用地行为,并向时任大队长的王仁辉进行了汇报。王仁辉竟然没有要求巡查人员动态跟踪、依法查清、处置违法事实。因此当王某找到他时,王仁辉也没有拒绝,2010年9月,在奉化大成路一鼎咖啡店内,王某奉上了25万元给王仁辉,王仁辉欣然笑纳。
2010年底,陈家岭小产权房二期建设也将开始建造,王某等人以本市以勒食品有限公司需要建设工业厂房的名义向奉化市规划局提交申请,意图得到立项、审批,进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于他们开建二期。但申请迟迟没有批下来。
2011年八九月份,王某找到了奉化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李江晖,在李的办公室里,悄悄塞给了李江晖20万元,李江晖收下了,开始为王某等人在上述事项的规划条件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
2011年底,陈家岭小产权房8栋180套商品房流入市场,成为既定事实。
■延伸阅读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奉化法院的新闻发言人王爱军说,法院每年都有小产权房的纠纷诉来,风险还是蛮大的。
他告诉记者,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因此对双方的买卖关系,法律并不保护。一旦发生纠纷,由于合同无效,法院只能判决,购房者还房,卖房者退款,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肯定是对购房者不利的。而且,由于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非常有限。
“拿到了房子的情况还算好的,更大的风险是,如果购房者买的是小产权期房,又恰逢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很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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