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出资购买承租公有房屋并登记名下
房改房的情况更为特殊,加之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因此这套房改房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在实践中有不同的意见,将以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对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取决于房改房申购时,记载的婚姻状况。
如果记载有配偶名字,一般可视为共同财产。日后出售该房改房时,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析产约定或者析产判决确定的所有人,且原配偶的户口已迁出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交易时凭三证、户口本、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析产判决等资料以及其他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即可办理。
如果房产证上为两人名字,则需先办理相应房屋产权登记,将房屋所有权登记于析产约定或者析产判决确定的所有人名下,再按照上述程序办理交易登记。
另外,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能就房屋的居住、使用和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等进行协商解决,法院审理时可就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而不能就此类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的请求进行判决。宁波晚报 记者 张璟璟 实习生 王凯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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