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严雷 通讯员镇石正剑)9月6日,在宁波大学步行街疯狂打砸奶茶店的不法分子在区人民法院受审,陈某等5名被告人受到法律的惩罚。
陈某和杨某都来自四川,两人经常混迹于宁波大学步行街,以扒窃为生。4月9日当天,两人来到宁波大学步行街游荡。晚上9时许,杨某来到“悸动”奶茶店喝茶,当时店里只有男店主吴先生和3名女店员在看店。杨某一进门就和女店员搭讪,并用语言调戏。
一旁的吴先生认出进来的两人是惯偷,就要求他们离开。杨某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并推了一下吴先生。吴先生十分生气,当即上前同两人扭打在一起,并将他们赶至店门外,打斗过程中吴先生一脚将陈某踢倒在地。
周围开店的人都围了过来,陈某和杨某见机跑了,临走时威胁吴先生“你店不用开了!”
陈某和杨某随后纠集孙某、胡某和石某等,由石某开车返回宁大步行街。来到奶茶店后,陈某等人戴上口罩和手套,拿着砍刀进去打砸。店主吴先生见有人拿着砍刀冲过来,赶紧拉卷帘门。陈某等人就疯狂劈砍卷帘门,把门砍坏后,进去疯狂砸店。吴先生和女店员伺机逃出。被砸后的奶茶店一片狼藉。后经鉴定,“悸动”奶茶店POS机、全自动封口机等多项设备遭到破坏,受损金额达1.4万余元。
打砸声惊动了附近群众,大家纷纷拿起木棍、扫帚等前来制止,陈某等人见人多势众,逃离现场。
案发后,区公安分局抽调刑侦大队、庄市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确定该案犯罪嫌疑人身份,并于4月13日将杨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事后,胡某赔偿了奶茶店所有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杨某、孙某、胡某和石某伙同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陈某系累犯),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石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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