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举证 装修工被判负主责
对董某的否认,老张急了,他说,2006年建新房子时,董某曾陪他一起买过护栏,还被店里的狗咬伤,店家为此还赔偿了董某几百元。法院调取了董某注射狂犬疫苗的记录,随后又从卖护栏的店主处得到证实。
此外,老张的左右邻居都证实,自家的大理石护栏也是董某陪同购买并安装的,用的也是胶水。其中一名邻居还证实,在他家安装护栏前,董某曾亲口告诉他,老张家的护栏也是其安装的。
综合双方的合同情况以及收集到的证据,法官确认了董某承建老张家的阳台护栏的事实。
法官还就此案向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专家进行了调查,专家认为本案中的护栏安装不规范,违反了护栏高度、栏杆间距、牢固度等规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张作为房屋的建设方未经审批造房,且未向施工方提供专业设计图纸,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同时老张父子靠近护栏并以护栏为支撑物运输物件,本身存在一定危险性。但是护栏安装质量不合格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最后,法官酌定由董某承担60%的责任,赔偿老张家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9万余元。
今年4月,董某不服镇海法院的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二审维持原判。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上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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