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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留给智残人的财产 引发一场耐人寻味的官司
稿源: 慈溪日报   2012-09-18 13:12:59报料热线:81850000

  一边是智残的表弟,一边是照顾他日常生活的表哥。虽然两人都未出现在原告和被告席上,但双方代理人围绕谁来保管表弟巨额钱财的问题,在法庭上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各述自己的观点。

  财产保管引出官司

  命运对29岁的小刚(化名)来说是残酷的,自身先天性智力残疾且还是哑巴不说,父母又分别于2001年和2005年去世。

  母亲去世时,给小刚留下了一笔52万余元的丰厚财产。因无其他近亲属,他的日常生活由表哥阿祥(化名)照顾,并保管这笔钱。

  此后,小刚的堂兄阿华(化名)称阿祥在照顾和保管财产时,随意动用和出借小刚的钱,开支混乱,损害了小刚的利益。他多次要求小刚所在的花墙门社区居委会承担监护责任,并负责保管小刚的所有财产。

  同时,阿华多次申请社区居委会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2月23日,镇调解委员会在该社区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后因阿祥反悔,调解没有生效。

  5月20日,社区居委会作出担任小刚监护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阿祥于6月30日前移交小刚所有的财产。由于阿祥逾期未交,社区居委会以小刚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小刚将阿祥告上了法庭。

  堂兄出庭作证被质疑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周巷法庭开庭。小刚穿着初秋的深色外套,外表黑瘦,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要大。

  虽然是原告,但智力残疾的他只是安静地坐在法庭大厅走道的楼梯上。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可能也不知道,法庭内原、被告席上的双方代理人正在为他争论不休。

  阿祥没有出席庭审,小刚的堂兄阿华出庭作证。他举证,这笔钱是小刚母亲死后,阿祥从小刚家的箱子里翻出来的,一共有52万多元,但现在只剩下43万多元了。

  阿祥的代理人认为阿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小刚父亲去世时,阿华拿过小刚家70多万元。

  阿华辩称是小刚父亲在去世前嘱咐他保管的。两张支票写的是小刚母亲的名字,共30多万元,后来他们去挂失了。另30多万现金存在木材公司,通过法庭冻结去拿的,已交还给小刚母亲。

  而阿祥的代理人则出示证据,说明2002年7月通过法庭、司法所介入,阿华才返还了小刚母子现金32万多元,并收取了5000元保管费。

  面对这份证据,阿华说,时间太久了,他记不得这么清楚。

  阿祥的代理人认为,证人阿华居心不良,曾经占有原告的财产,而且他也没有亲眼见到小刚的家庭实际交付了多少钱给被告阿祥。所以阿华的证词无法证明阿祥没管好钱这件事。

  社区居委会

  是否有监护权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认为花墙门社区居委会担任小刚的监护人于法有据。

  阿祥的代理人则认为,社区居委会为小刚的法定代理人有悖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需要法定代理人的有以下两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而小刚作为非上述两类人的独立主体,无需法定代理人。

  他说,小刚母亲死亡后,小刚的日常生活均由阿祥照料,社区居委会在这七八年中从来没有关心、照顾、了解过小刚的生活、身体状况;对小刚的补助费用,也未按时发放给小刚。假如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这是不合格的。而阿祥已经主动履行了监护职责,社区如果要变更监护人,于情于法不合。

  对于小刚日常生活由阿祥照顾这一事实,原告代理人也表示认同。

  据了解,小刚作为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取340元的残疾人补助。除了这些现金,还有一套二间二楼的房子,该楼房出租也有一笔不小的收入。法庭辩论后,审判员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被告表示不愿调解,法庭随即宣布休庭。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一笔留给智残人的财产 引发一场耐人寻味的官司

稿源: 慈溪日报 2012-09-18 13:12:59

  一边是智残的表弟,一边是照顾他日常生活的表哥。虽然两人都未出现在原告和被告席上,但双方代理人围绕谁来保管表弟巨额钱财的问题,在法庭上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各述自己的观点。

  财产保管引出官司

  命运对29岁的小刚(化名)来说是残酷的,自身先天性智力残疾且还是哑巴不说,父母又分别于2001年和2005年去世。

  母亲去世时,给小刚留下了一笔52万余元的丰厚财产。因无其他近亲属,他的日常生活由表哥阿祥(化名)照顾,并保管这笔钱。

  此后,小刚的堂兄阿华(化名)称阿祥在照顾和保管财产时,随意动用和出借小刚的钱,开支混乱,损害了小刚的利益。他多次要求小刚所在的花墙门社区居委会承担监护责任,并负责保管小刚的所有财产。

  同时,阿华多次申请社区居委会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2月23日,镇调解委员会在该社区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后因阿祥反悔,调解没有生效。

  5月20日,社区居委会作出担任小刚监护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阿祥于6月30日前移交小刚所有的财产。由于阿祥逾期未交,社区居委会以小刚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小刚将阿祥告上了法庭。

  堂兄出庭作证被质疑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周巷法庭开庭。小刚穿着初秋的深色外套,外表黑瘦,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要大。

  虽然是原告,但智力残疾的他只是安静地坐在法庭大厅走道的楼梯上。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可能也不知道,法庭内原、被告席上的双方代理人正在为他争论不休。

  阿祥没有出席庭审,小刚的堂兄阿华出庭作证。他举证,这笔钱是小刚母亲死后,阿祥从小刚家的箱子里翻出来的,一共有52万多元,但现在只剩下43万多元了。

  阿祥的代理人认为阿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小刚父亲去世时,阿华拿过小刚家70多万元。

  阿华辩称是小刚父亲在去世前嘱咐他保管的。两张支票写的是小刚母亲的名字,共30多万元,后来他们去挂失了。另30多万现金存在木材公司,通过法庭冻结去拿的,已交还给小刚母亲。

  而阿祥的代理人则出示证据,说明2002年7月通过法庭、司法所介入,阿华才返还了小刚母子现金32万多元,并收取了5000元保管费。

  面对这份证据,阿华说,时间太久了,他记不得这么清楚。

  阿祥的代理人认为,证人阿华居心不良,曾经占有原告的财产,而且他也没有亲眼见到小刚的家庭实际交付了多少钱给被告阿祥。所以阿华的证词无法证明阿祥没管好钱这件事。

  社区居委会

  是否有监护权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认为花墙门社区居委会担任小刚的监护人于法有据。

  阿祥的代理人则认为,社区居委会为小刚的法定代理人有悖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需要法定代理人的有以下两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而小刚作为非上述两类人的独立主体,无需法定代理人。

  他说,小刚母亲死亡后,小刚的日常生活均由阿祥照料,社区居委会在这七八年中从来没有关心、照顾、了解过小刚的生活、身体状况;对小刚的补助费用,也未按时发放给小刚。假如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这是不合格的。而阿祥已经主动履行了监护职责,社区如果要变更监护人,于情于法不合。

  对于小刚日常生活由阿祥照顾这一事实,原告代理人也表示认同。

  据了解,小刚作为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取340元的残疾人补助。除了这些现金,还有一套二间二楼的房子,该楼房出租也有一笔不小的收入。法庭辩论后,审判员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被告表示不愿调解,法庭随即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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