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了很大决心的童某向镇海法院起诉,称常年受到丈夫的家暴,要求离婚,目的只有一个,让自己真正的安享晚年,过几天舒心的日子。
第一次开庭,双方都来了。由于童某和郑某都不会说普通话,法官只能用宁波话与他们交流。回想起自己的一生,童老太在法庭上,数次落泪。
对于童某家暴的说法,郑某完全否认:“我没有对她施加一丁点家庭暴力,我也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官问童某,家暴有没有证据。童某一脸茫然,只是拿出一叠自己留有淤青的照片,称是自己被丈夫打伤以后请人拍的。
法官接着问她,在被打伤后,她有没有留下就医记录或者报警记录等,童某摇摇头,“医疗发票当时是有的,但都没有保存,当时也没有正式向派出所报警。”
随后,法官向童某和郑某的子女了解情况,但几个子女表示,父母的私事,做子女的不便参与,具体情况不清楚。
除了家暴的证据不充分,更让法官觉得棘手的是,童某和郑某居然没有提交结婚证,只带来了一张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夫妻关系。
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办过结婚登记,郑某报了一个解放初时的乡镇名称,说当时是在这里办过结婚登记。这个乡位于镇海、余姚和慈溪三地的交界处,为了查清事实,法官到三地的档案馆和民政部门都去一一调查,结果是没有童某和郑某的结婚登记。
由于童某的离婚态度坚决,法院开了3次庭,法官做了多次劝和的工作,都没有改变童某的决定。
上周五,法官根据事实婚姻的相关司法解释,判决双方离婚。关于财产,两人考虑到还涉及到子女利益,未作分割。
判决后,郑某说,如果童某还愿意搬回来,他们还是可以一起过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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