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双方忽视了婚姻生活的艺术性。几十年来,双方把对方的性格、爱憎都拿捏得十分到位。但关键时刻他们没有相互依偎,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沟壑。相反地,他们时常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得不可开交,把对方的缺点一再扩大,导致摩擦增多,危机凸现。
再次,缺乏沟通与信任。一方与异性交往引起另一方怀疑,以致矛盾加深,最终闹上法庭。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情况造成老年人离婚的占相当比例。由此可见,在爱情、婚姻的“排他性”上,老年人与年轻人有着同样的心态。
第四,与时代发展紧密相关。衣食无忧的老年夫妻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一旦因性格、爱好、经济开支、对晚辈教育等方面不能协调一致,又不善于求同存异,便容易产生矛盾,出现感情危机。
此外,子女没有尽到责任,老人长期空巢,在他们感情出现危机时,没有人在旁及时疏导,双方矛盾得不到化解,也是近年来老年人离婚案的一个显著特点。
法官说,老年人离婚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镇远 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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