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 绘
邱婆婆是鄞州姜山镇人,去年6月的一天,她在村中被一条狗咬伤。
咬完人后,狗跑开了。而这条狗是谁家的,则事关邱婆婆的医药费赔偿问题。
最终,鄞州法院的法官,从原、被告双方大量供词中抽丝剥茧,从“糖拌饭”的农村习俗中认定了狗的主人。
案情
老太被黄狗咬伤
邱婆婆今年80岁,去年6月14日清早,她经过同村刘某(女)家门口,被一条蹿出来的狗咬伤小腿,血流不止。
刘某见状后,替她包扎了伤口,还给了她200元钱。后来,邱婆婆被小儿子送到医院治疗,住院20天。
邱婆婆说,狗是刘某家的,于是将刘某及其丈夫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8000余元。
对此,李某和刘某予以否认。法庭上,双方讲述的事情经过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