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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保安消极怠工遭解雇 起诉雇主被法院驳回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9月26日 11: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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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一公司保安因消极怠工,夜班睡觉,白天脱岗,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此后该保安把雇主告上了法院。日前,镇海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

  齐某是宁波本地人,2007年到镇海一家外资企业做操作工,工作几个月后以身体不适为由要求调换到门卫室任保安,公司同意了齐某的要求。

  保安工作相对轻松,但收入不高,每月工资只有1650元。齐某鼓动其他3名保安一起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将工资提高到3000元。后公司答应将工资增加到每月2000元,但齐某觉得与自己要求的目标相差太远,从此消极怠工。

  按照公司规定,晚班每两小时在厂区巡逻一次并打卡,厂区不大,巡逻一次10分钟,但齐某上晚班就在门卫室睡觉。公司领导找齐某谈话,齐某振振有词,称公司所在的工业园区治安状况不好,近来深夜多次发生盗抢事件,他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为由拒绝晚班巡逻。

  齐某白班也经常脱岗。一天,他在上班时间擅自外出逛街,竟与公司领导不期而遇。齐某谎称家中有事,已经安排人临时顶班。但公司领导回到公司,却发现门卫室空无一人。

  之后,公司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对齐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齐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等3.5万元。劳动仲裁部门驳回齐某的仲裁请求,齐某又将公司告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因齐某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与齐某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据此判决驳回齐某的诉讼请求。(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何)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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