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二级维修成一张白纸?》后续
9月14日,本报报道了个别汽车维修企业将空白《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卖给黄牛牟利,致使营运车辆二级维修成一张白纸。
昨日,记者从市运管所获悉,日前执法部门对文中涉及的宁波江北万利达汽车修理厂和宁波华鑫汽车修理厂各处以5000元罚款,企业负责人也写下保证书。
市运管处江北大队大队长袁杰军说,根据我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禁止伪造、变造、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有违反者,管理部门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
“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督查力度,查到一家严肃处理一家,杜绝此类现象。”袁杰军说。
此外,运管部门也提醒,营运车辆业主必须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定期进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有序。
记者 范洪 通讯员 石莹 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