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如果你捡到一样贵重物品,失主许诺了“当面酬谢”,而当你开车将失物送还失主,最后对方却只给了20元,你是什么感觉?拿还是不拿?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出租车司机余师傅的身上,他把这当作笑话讲给其他乘客听,个中得失耐人寻味。
事件
的哥还失物获20元酬谢
前天下午5点多,一名乘客搭乘余师傅的出租车到江东常青藤小区,下车时将旅行箱包落在出租车上,里面有笔记本电脑和次日飞香港的护照。
失主很着急,通过96520车载短信平台发布寻物启事,让余师傅将失物送到他所在的小区,并许诺当面酬谢。
2小时后,余师傅得到失主的信息,急忙开车将失物送到失主手上,没想到对方却给了他20元作为“酬谢”。
显然,余师傅对失主的做法有所失望,“心里很不是滋味”。他随后将此事当成笑话讲给了后面的乘客薛先生听。
“虽说的哥归还失物是应该的,但失主这样(酬谢),以后谁还做好人?”薛先生随后将此事发到微博上。
争议
给多少才算“酬谢”引争议
不料,薛先生的微博一发出,网友们议论纷纷。
多数网友认为,失主既然许诺“当面酬谢”,酬金就应该与失物的价值相适应,就其失物价值而言,显然20元酬谢太少了。
“20元还不如不给,丢人。”
“这失主太恶心了,敢情他的人情才值20元钱?”
“天哪,20元钱连来回油费都不够吧?”
甚至有网友表示,为了激励的哥的行为,他愿意个人捐献1000元,奖励余师傅。
但也有网友发出不同声音,认为拾金不昧应该不计回报。
“这是什么话,究竟给多少才不丢人?”
“不管怎么样,的哥值得赞赏,传播正能量,失主不敢妄加评论。”
求证
接报失会让失主给些油钱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采访余师傅本人,但遭到拒绝。不过,市运管处96520投诉中心6号接线员告诉记者,出粗车上丢东西是很普遍的,司机归还也是应该做的。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从道义上讲失主应该支付司机的一些损失。你也知道现在油价很贵,司机来回一趟耽误生意不说,油费也很厉害。”接线员说,她们一般接到报失,都会告知失主最好能在收到物品后,付给司机一些油钱。
接线员查询电脑记录后表示,失主当时并没有承诺酬谢的字句。“当然,也有可能是口头转达,并没有记录在案。”
“这件事我们按理不应该叮嘱失主付车钱,因为东西是遗失在后备箱,而不是前后座,司机也有一定的责任,假如失主不付车钱也是合情合理的。”该接线员说。
■专家观点
失主提出悬赏就必须兑现
宁波市滨海城市文化研究院院长助理、宁波市公共关系协会副秘书长朱友君告诉记者,从我国规定的《合同法》来看,如果失主提出悬赏,这已经属于一种“邀约”行为,必须支付兑现。而酬谢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司机的成本支出,也就是油费、时间耽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是失主对司机行为的价值肯定,也就是除了成本之外的额外酬谢。就这个案例来看,失主只是支付了司机的成本支出。
如果,失主没有提出悬赏,那么司机在归还财物的过程中,其实是一种职务履行的继续行为。因为,乘客付打的费在前,这个打的费事实上承担了乘客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司机应尽的义务,不应该索取报酬。 见习记者 陈也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