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9月28日,奉化工商分局对奉化利好超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18种过期食品,共计32公斤,并对该超市处以3万元罚款。
奉化工商分局日前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奉化利好超市的“特价食品”特别便宜,怀疑是假冒伪劣食品。经查,奉化利好超市由张某经营,主要经营范围是水果和保健食品,包装食品属附带销售。因包装食品一直库存积压,导致食品已过保质期限。张某为减少经济损失,便打着“特价食品”的旗号,促销过期食品。(通讯员谢长彪 董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