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被贼打还帮贼说话 “被害人”反成“被告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2日 07:53   【 】 【打印
0

  47岁王某在江北一工地当管理员,因一时愚昧,他从半年前的抢劫案中的被害人变成了包庇案的被告人。昨天,他因此在江北法院受审。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某与杨某、赵某在工地旁的小房子里喝酒。喝到深夜,王某察觉工地有小偷,想去查看一下。没想到,赵某不让他去,夺了他的手机,还打了他。

  后来,王某还是借机向工地老板报告了情况,发现工地被盗走了钢模、钢筋等物。警察调查后锁定了赵某等人。

  原来,赵某趁与王某一起喝酒的机会,打电话给同伙,让他们来偷钢筋。赵某“处理”了老王后,和同伙一起搬走了价值5000余元的赃物。

  赵某等人被抓后,亲友都很着急。他们打听到抢劫与盗窃在定罪上有差别。只要王某不指认是被赵某打的,那就不是抢劫了。于是,其中一名嫌犯的哥哥托人劝说王某和杨某改口供。而王某又有求于人,只好答应下来。

  随后,王某和杨某到江北检察院翻供。检察官察觉他们有做伪证的嫌疑,便移交江北警方侦办,终于查明真相。

  昨天,王某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赵某、杨某等人也受到相应的刑罚。通讯员 诸葛宁 记者 胡珊

  编辑: 郭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