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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多举措推动政府采购阳光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08日 13: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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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1月6日从区财政局了解到,1—3季度,区财政局完成采购金额12028.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采购1067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比例的88.8%。

  政府采购法案实施10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大,经济效益日益明显。为让政府采购“阳光化”,我区从制度完善、过程透明与效果满意角度出发,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制度化建设 确保管理规范

  今年3月,区财政局出台《镇海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统一政府办公资产配置标准。按照规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性资产将根据“经济实用价廉物美”和“按需配置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单一来源采购,建立单一来源采购审前论证和公示制度,在网上对采购单位单一来源理由进行公示,征集社会各界包括供应商意见,促使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正合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手段,为此,区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近年来陆续出台《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制度,涵盖政府采购的全方位管理。

  公开化运作 确保过程透明

  据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把政府采购纳入政府阳光工程建设体系中,除在网站公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外,还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市民只要打开镇海公共资源交易网,便可在网上看到各种采购需求及各个中标项目的公开晒价。同时,为畅通监督和沟通渠道,今年上半年区财政局还聘请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审计、镇(街道)等部门专业人士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对区部分重点采购项目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倾听监督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优质化服务 确保质量过关

  如果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不满意怎么办?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说,针对采购单位反映的个别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后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从今年开始尝试对重大项目实施标后管理,及时加强售后服务。与采购中心一起到采购单位上门走访,及时了解情况,向不良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帮助采购人及时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对一些重大项目及集中采购的空调、电脑等采购情况,在合同签订、验收、供应商履约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向采购单位发放《政府采购回访记录表》,对前期招标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检验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今年,区财政局还抽查了2010—2011年16个政府采购项目,向采购单位、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发放考核评价表90份,收回64份,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满意率为98%。

  (记者姚颖超 通讯员张 慧)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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